特約商店-于記杏仁


契約有效期限:自民國114年08月05日起至民國115年08月04日止
(註:本契約期滿前壹個月內,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未提出終止合約之要求,即視同合約繼續有效,自動延長一年,嗣後亦同。惟優惠內容若有變更,乙方須提前通知甲方。)

屆時本會會員只要出示
有效年度的「會員比價證書」、特約商店優惠卡(可用手機翻拍)
供現場服務人員確認即可享特約優惠唷!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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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提供優惠內容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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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記杏仁

 

※注意事項

1.特約商店優惠不得與店櫃現有優惠併行。
2.餐點買十送一限同品項